关注!美国EPA推迟PFAS申报至2027年1月
2026年4月13日,美国环保署(EPA)正式发布关于PFAS申报最终规则的文件。根据该文件,TSCA第8(a)(7)条下PFAS申报的启动时间,从原定的2026年4月13日推迟至2027年1月31日或实质性最终规则生效后60天(以较早者为准)。
本次调整要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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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 |
内容调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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启动时间 |
延期 |
2027年1月31日或实质性最终规则生效后60天(以较早者为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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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期限 |
保持不变 |
常规企业6个月;仅进口含PFAS物品的小型制造商12个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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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物质 |
保持不变 |
至少包含以下任何一个结构的物质: R-(CF2)-CF(R’)R’’,其中CF2和CF部分都是饱和碳; R-CF2OCF2-R’,其中R和R’可以是F、O或饱和碳; CF3C(CF3)R’R’’,其中R’和R’’可以是F或饱和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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追溯数据期 |
保持不变 |
201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(共12年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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豁免内容 |
待定 |
PFAS浓度≤0.1%的混合物或产品的制造(含进口)、进口物品、特定副产品、杂质、研发用化学品及非分离中间体 |
EPA明确表示,本次延期是为了充分审查此前收到的数千条公众意见,以完善和制定最终规则,同时进一步升级申报系统(CDX)。
值得注意的是,本次调整仅明确了申报启动时间,并未对上述豁免内容作出最终决定——即仍然存在豁免未能全部获批或进一步调整的可能。企业评估潜在豁免的同时仍要全面收集数据,并密切关注最终规则动态。
历次调整回顾:
本次申报期调整并非首次,TSCA第8(a)(7)条规则自2023年10月发布以来,申报启动时间已历经三次变动。
2023.10——原始规则发布
EPA正式颁布TSCA第8(a)(7)条规则,规定申报期于2024年11月12日开始,至2025年5月8日结束(六个月窗口)。彼时规则无任何通用豁免,所有2011至2022年间在美制造或进口PFAS的主体均须申报。
2024年底——第一次推迟
EPA以CDX申报系统软件开发未能按时完成为由,宣布无法于2024年11月如期开放申报入口,导致最终规则延期。
2025.5.13——第二次推迟
EPA发布临时最终规则,将申报期再度延后约10个月:新提交期为2026年4月13日至10月13日,小型制造商(仅作为商品进口商申报)延至2027年4月13日。理由仍是系统开发需要更多时间完成行业测试。EPA同时表示,未来可能就规则实质内容另行征求公众意见——为同年11月的修正提案预留了伏笔。
2025.11——实质修正提案发布
EPA提出六项豁免修正(0.1%微量豁免、进口商品、副产品、杂质、研发、非分离中间体),并拟将申报窗口从六个月压缩至三个月。公众意见期于2025年12月29日截止,收到“数千条”意见,各方博弈激烈。
2026.4.9——第三次推迟
申报期开始时间推迟至2027年1月31日或实质规则生效后60天(以较早者为准)。理由转变为需审查公众意见、精炼实质规则,不再是系统技术问题。六个月窗口时长暂时保留,实质豁免修正留待后续规则处理。
沃特建议:
根据TSCA第8(a)(7)条的PFAS申报要求,企业需追溯并报告2011年至2022年期间制造(含进口)的PFAS数据。此次申报推迟,为企业争取了更多的过渡时间。
考虑到PFAS申报具有“追溯时间长、数据复杂、供应链广”的特点,建议企业充分利用此次延期窗口期,尽早完成数据收集与合规布局,避免集中申报带来的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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