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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Ps最新动态:欧盟拟收紧PFOS限值并取消特定豁免

2023年12月4日,欧盟环境总司(European Commission DG Environment)就欧盟POP法规((EU) 2019/1021)附件I中的全氟辛烷磺酸(PFOS)的要求展开公众反馈,主要是提议收紧PFOS的限值要求并取消特定的豁免条款。本次提议的反馈周期为2023年12月4日到2024年1月1日。

 

提议的主要内容有:

1.    重新描述了PFOS的定义。

2.    PFOS以及盐的浓度由10 mg/kg调整为0.025 mg/kg。

3.    PFOS相关物质的浓度由1000 mg/kg调整为1 mg/kg。

4.    删除了PFOS的特定豁免,认为已经没有必要设定豁免条款了。

 

全氟辛烷磺酸(PFOS)现行规定要求与拟修订草案对比如下:

现行规定的管控要求

拟修订草案中的管控要求

现行物质定义:全氟辛烷磺酸及其衍生物(PFOS)

C8F17SO2X(X=OH、金属盐(O-M+)、卤化物、酰胺和其他衍生物,包括聚合物)

拟替换物质定义:PFOS及其盐和相关物质

C8F17SO2X(X=OH、金属盐(O-M+)、卤化物、酰胺和其他相关物质,包括聚合物)

1. 对于本条目而言,第4条第(1)款的(b)条应适用PFOS浓度≤10 mg/kg(0.001 %重量比)的物质或混合物。

2. 对于本条目而言,第4条第(1)款的(b)条的豁免适用于PFOS含量≤0.1 %的半成品或物品及其组件,按照重量比计算参考含有PFOS结构或微观结构不同的部分的质量,或者豁免适用于涂层材料中PFOS含量<1μg/ m2的纺织品或其他涂层材料。

3. 第4条第(2)款第三和第四小段适用于,2010年8月25日前已经在使用的含有PFOS物品。

4. 如果已经最大程度的减少了释放到环境中的量,允许在2025年9月7日之前制造和投放市场,用于闭环系统中非装饰性硬铬(VI)镀层的防雾剂。并如成员国在2024年9月7日前向欧盟委员会报告消除PFOS的进展和证明以及关于此用途需继续使用的合理性,则由欧盟委员会在2025年9月7日之前审查是否有必要延长最长5年。如果这种豁免涉及到2008/1/EC范围内的产品的生产和使用,则应根据2008/1/EC指令第17条(2)款中发布的最佳可用技术信息用于预防和减少PFOS的排放。

5. 一旦欧洲标准化委员会(CEN)通过了标准,就应将其用作分析测试方法,以证明物质,混合物和物品符合第1点和第2点的要求。用户也可用能证明等效性的标准替代CEN标准。

1. 就本条目而言,第4条第(1)款的第(b)条应适用于PFOS或其任何盐的浓度≤0.025 mg/kg(0.0000025%重量比)的物质、混合物或物品中。

2. 就本条目而言,第4条第(1)款的第(b)条应适用于物质、混合物或物品中所有PFOS相关物质的浓度≤1 mg/kg(0.0001%重量比)。

3. 第4条第(2)款第三和第四小段适用于,2010年8月25日前已经在使用的含有PFOS物品。

 

(删除了原来的第4和第5点)

 

沃特建议:

上月(2023年11月28日)欧盟才发布POPs法规(EU) 2019/1021修订草案,拟将HBCDD(六溴环十二烷)限值从100 mg/kg收紧至75 mg/kg,时隔一周的时间,本月(12月4日)欧盟环境总司又拟收紧POPs中PFOS的限值并取消特定豁免,当前POPs的关注度可谓是越来越高。近年来,欧盟POPs法规更新频繁且执法力度不断加强,欧盟因违反POPs法规而被违规通报的案例比比皆是,相关出口企业应及时关注法规更新动态并积极应对,提升产品质量,做好相关检测,同时加强供应链的质量管控,以确保产品能够安全的进入欧洲市场流通。

 

法规原文链接: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 – PFOS limits and exemptions (europa.eu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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